实业界和学术界对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的作用大多只是定位在创造就业机会和转移剩余劳动力上。事实上,中小企业的功能远不止这些。中小企业至少存在以下五大潜能。
第一,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是市场力量演发的催化剂。在中国渐进式改革的过程中,市场力量的成长不是一步到位的,首先依靠的就是民营中小企业,因为民营中小企业符合比较优势,具有自生能力,起到了一种类似“鲶鱼效应”的作用,使得整个中国经济朝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方向演进。根据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哈耶克的理论,这属于一种扩展秩序。当然,这既符合中国渐进式改革的思路,也符合演进博弈论的规则。
第二,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是培育企业家特别是创业型企业家的摇篮。中小企业的淘汰机制符合市场优胜劣汰的法则,中小企业企业家在这个试错过程中通过“学习效应”逐步获得并提高其企业家能力,从而使得他们的人力资本得以不断积累。这就是市场融资制度筛选企业家的机制。没有创业型企业家就没有把企业“做大”并同时“做强”的可能,毫无疑问,中国目前最需要的就是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家特别是创业型企业家。
第三,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是“创造性破坏”的主体。按照熊彼特的创新理论,生产力在创造性破坏中得以提高,新企业的发展是以老企业的毁灭为前提的。这有些类似于人们经常说的“置之死地而后生”,也与经济学上著名的“破窗”原理异曲同工如出一辙。中小企业“内忧外患”的环境以及“为数众多”的特点决定了中小企业最有动力在既定约束条件下成为创新的主体。美国曾经经历过的新经济已经为这一点作了很好的证明。
第四,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是融资制度创新的载体。我们前一段时间热烈讨论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却往往忽视了中小企业本身就存在的高风险。与那些成熟的大企业不同,中小企业本来就需要在融资制度上进行创新。当银行的债务融资制度不能发挥作用时,中小企业应该寻求新的出路,这个时候就产生了对创业资本融资制度的需求。
第五,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是民族经济的晴雨表。加入WTO后,中国的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将面临着强大的竞争压力,它们一方面要克服自身的制约因素,一方面要应对外资企业的挑战。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能够在多大程度上取得成功是一个关系到中国民族经济的重要问题。我们把太多的希望放在了中小企业的身上,所以政府也一直努力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比较好的制度环境,尽管有些方面并不尽如人意。
近年来,中国的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有了较大的发展,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亮点。最新的统计数据表明,中国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速度有进一步加快的趋势。可以预见,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的五大潜能将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显露出